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不服二审判决能否继续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二审后的案件,当事人就不能继续上诉了,但可以要求再审。本文搜集了相关的知识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从下文中了解关于吧。
一、不服二审判决能否继续上诉
经过二审后的案件,当事人就不能继续上诉了,《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的意思就是二审的审判结果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作出即生效。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若对二审判决有异议的,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之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
二、二审的判决结果除了维持原判之外还有几种情形
(一)改判
1、原审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量刑有错误的;
2、原审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在查清后可以改判。
(二)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又不能查清事实后改判的;
2、原审程序不当的;
三、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不服,如何启动再审?
(一)谁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1、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存在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均为公民的情形的,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
2、终审法院自己启动:终审法院院长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
3、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确有错误裁判时,可以指令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但原审法院审理更有利的,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在下级法院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的,或者案件疑难、复杂,或者有其他原审法院不宜审理的情况的,上级法院也可以提审;
(二)再审启动的理由
1、有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
2、原审据以裁判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或者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的;
3、当事人书面申请了原审法院收集对案件裁判有重要影响的证据,而法院未收集的;
4、原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原审存在严重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
包括,合议庭的组成不合法,违反回避制度,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指定法定代理人,剥夺被告人辩护权利的,原审司法人员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的;
6、当事人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及其代理人的事由,或者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审判的;
7、原审裁判有遗漏诉求,或者对没有提出的诉求作出裁判的;
8、原审裁判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三)再审适用哪种程序的确定
1、原审案件是一审案件的,则适用一审程序再审,再审的裁判可以上诉、抗诉;
2、原审是二审案件,或者是提审的案件,则适用二审程序,得出的裁判是终审的裁决。
以上就是关于不服二审判决能否继续上诉的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所以二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就不能继续上诉了,但当事人不服还可以通过再审救济。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2019 © copyright © 汪世龙律师,南京非法经营罪律师,专为非法经营罪辩护,南京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