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必须符合条件,申请才会被批准,而且申请取保候审还有技巧,一般在批捕之前申请,成功的机率会更高。犯罪嫌疑人该怎么把握申请取保候审时机呢?本文搜集了相关的知识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从下文中了解关于吧。
一、怎么把握申请取保候审时机
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批准逮捕之前申请往往更容易成功。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之后,在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这个问题上,侦查机关接着往往就是呈请批准逮捕。
符合逮捕条件,但是存在特定事由,比如犯罪嫌疑人怀孕等情况的,侦查机关一般会主动决定取保候审,但是一些介乎于逮捕和不逮捕之间的案子,侦查机关一般倾向于呈请逮捕。
一旦逮捕申请被批准,再以不符合逮捕条件为由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机率就很低了,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同意取保候审等于变相承认批准逮捕的决定是错误的。
所以一旦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比如刑期可能较低,证据可能不足的情形的,一定要尽快申请取保候审。
在批准逮捕决定下来前,律师尚不能单独申请取保候审,故可以协助犯罪嫌疑人家属并以家属的名义申请。
所以,从抓紧时间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这个角度看,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刑事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越有利。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几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把握申请取保候审时机的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犯罪嫌疑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把握时机,还要掌握一些操作技巧,这样更容易申请成功。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建议最好委托律师帮助。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2019 © copyright © 汪世龙律师,南京非法经营罪律师,专为非法经营罪辩护,南京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