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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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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间是不是等于在执行刑罚

假释是对有认罪悔罪表现,又符合条件的罪犯实行的一种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被假释的罪犯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为考验期,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假释考验期间是在执行刑罚?本文搜集了相关的知识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从下文中了解关于吧

  假释考验期间是不是等于在执行刑罚

  假释在考验期内不能算是执行了刑罚,如果假释被撤销的,需要收监执行原来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有哪些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以上就是关于假释考验期间是不是等于在执行刑罚的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假释考验期为剩下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但并不等于在执行刑罚,如果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有漏罪,将被撤销假释,从而收监执行原来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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