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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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特殊的对象,公安机关在采取拘传时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并且拘传的时间和地点都有相应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在什么地方进行?拘传适用对象有哪些人?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是多久?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在什么地方进行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二、拘传适用对象有哪些人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三、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在什么地方进行的内容,同时还介绍了拘传的对象与持续时间的内容。从上文可知,拘传针对的是经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的地点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进行。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案情复杂的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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